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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青少年红拳大赛竞赛规程---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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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青少年红拳大赛竞赛规程
时间:2015/7/23 9:50:05   来源: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  作者:张洪刚   浏览:6883次

 

一、主办单位: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武术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 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红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
三、协办单位: 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高校联合推广中心

四、比赛时间: 201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

      大会地点: 陕西网球中心(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311号)

陕西网球中心附近的公交站:

体育训练中心、锦业路、创业新大陆、丈八一路、北沈家桥、省游泳中心(不停靠)、丈八东村、高新水晶岛、西万路口、丈八东村(不停靠)。

陕西网球中心附近的公交车:

261路、324路、710路、高新1号线、高新草堂专线、411路、高新4号线、6路、高新3号线、220路、260路、311路、322路、916路、921路、922路、313路、204路、902路、928路、526路、225路、32路、709路、929路等。  

五、大会宗旨:习武修德、爱国健身,红拳遗产、薪火相传 。

六、大会目的:

        为了更好地落实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管理条》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切实将红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落到实处,从娃娃抓起,不断提高红拳传承人保护传承红拳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与责任感。特举办首届青少年红拳大赛。目的是为了给青少年红拳弟子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、共同提高的平台,提高红拳在青少年中的普及力度,鼓励青少年学习传承稀缺拳法和难度较大拳法,并给予比赛奖励政策的引导。而且对有价值和濒危的红拳套路器械进行保护性录制,交流大会也是对青少年红拳习练者的一次考评和检验。

七、参赛单位:

各地红拳传习所、保护培训基地、武馆、武校、俱乐部、和其他红拳团体和个人。

八、大会交流项目:

(一)、红拳套路:红拳十三势、红拳二十四式、小红拳、大红拳、太祖红拳、中红拳、太宗红拳、太子红、关中红拳、花红拳、二路红拳、粉红拳、老红拳、长小红拳、月明红拳、关东红拳、关西红、六架势、六趟拳、十子大提拳、八扑拳、鹞子入林拳、鹞步拳、四门锤、霸王锤、七星锤、炮捶、四把锤、鹰爪锤、陕西翻拳、陕西通背、三合亭子、九翻拳、八步拳、陕西梅花拳、大梨花拳、四九拳、铁靠子九拳、通背九拳、虎翻身、金刚拳、花打四门、启拳、九排子手、十二排子手、三十六排子手、子拳(猴拳)、醉八仙拳、醉打山门等。(备注:少年组参加的红拳十三势套路必须连续演练两遍,统一编排到十三势专项组;不是红拳类的套路、不予评分,本次比赛参赛红拳十三势的奖牌将设专项奖牌。)

(二)、器械或对练类

1、器械:长器械、短器械、双器械、软器械;

2、对练:对手排子、徒手对练、器械对练、徒手对器械对练(2-3人对练,不设年龄分组)。

3、大会设红拳全能比赛,需参赛三项:

     A、拳术。

     B、短器械(包含刀、剑、鞭杆、双小连枷、双匕首、双钩等双小器械)。

     C、长器械(包含棍、枪、春秋大刀、朴刀、大连枷、三节棍、流星锤等长软器械)或对练。

4、大会设集体项目比赛,人数不得低于6人,不得超于15人。自备音乐,合理编排。

5、演练套路的时间:最短不得少于1分钟,最长不得长于2分钟,对练不得少于40秒。集体项目不得超过5分钟。

 

九、参会办法及要求

(一)、各参会代表队每队领队1名,教练1名,队员10名(男女不限,不足10人者,不计团体总分);

(二)、参加大会队员每人限报三个单项,可兼报对练。

(三)、年龄组别:

  A组(幼儿组):8岁以下(2008年1月以后出生);

  B组(儿童组):8岁至11岁(2005年1月——2007年12月出生);

  C组(少年组):12岁至15岁(2001年1月——2004年12月出生);

  D组(青年组):15岁至18岁(1997年1月——2000年12月出生)

 

十、评比办法及录取名次要求

(一)、本次大会设个人奖、全能奖、集体奖和团体奖。

        1、个人奖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其中女子组,软器械、双器械、对练组只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 2、全能奖分年龄组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金箔木托奖牌。(其中一等奖按个人总成绩20%录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各按个人总成绩40%录取)。

        3、集体项目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。颁发获奖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 4、团体奖录取一、二、三等奖(其中一等奖按总成绩30%录取、二等奖按总成绩40%、三等奖按总成绩30%录取;运动员所参赛项目为三项和四项者,两项最高分计入团体成绩)。

(二)、大会根据红拳特点制定规则,非红拳项目不予评分。

(三)、本次大会设“武德文明奖”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

 
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
(一)、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5年8月10前将报名表、参赛队员身份证或户口本、一寸近期免冠照以电子版文档发送邮箱:shaanxihongquan@163.com(参赛运动员如有冒名顶替者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成绩和参赛资格)

下载附件报名表:首届青少年红拳大赛报名表.doc

大会联系电话:87852585;13909231172;13991859353;15802936207

(二)、报名地址:本次大会筹委会

联 系 人:

闫惠敏:13909231172

杨明华:13991859353

张洪刚:15802936207

通信地址:西安市建西街99号(省体育总会院内)

邮政编码:710032

(三)、报名表汇寄: 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办公室。

(四)、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8月28日早8点报到

(五)、报道地点:陕西网球中心(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311号)

十二、经费

(一)、本次大会食宿自理,代表队报名后由大会组委会协助安排住宿。

(二)、本次大会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;

  一项:参赛费每人60元;

  两项:参赛费每人100元;

  三项:参赛费每人160元;

  四项:参赛费每人200元。

 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

  卡号:622202 3700030757431

  开户人:闫惠敏

  汇款后请致电闫惠敏:13909231172 确认

 

十三、其它

(一)、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,于8月28日上午08:00前按时报道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
(二)、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
(三)、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
(四)、各参赛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8月28日早9: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,不予更改。

(五)、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:8月28日早8:00点之前,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

(六)、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
(七)、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
(八)、此规程、报名表和规则可在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网站下载:

          网站地址:http://www.chinahongquan.com

 
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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