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届青少年红拳大赛竞赛规程 |
时间:2017/7/13 10:47:22 来源: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 浏览:3258次 |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-红拳 2017“雷志敏杯”第三届青少年红拳大赛 竞赛规程
一、大赛项目: (1)红拳套路:红拳十大盘功、红拳十三势、红拳二 十四式、小红拳、大红拳、太祖红拳、中红拳、太宗红 拳、太子红、关中红拳、花红拳、二路红拳、粉红拳、 老红拳、长小红拳、月明红拳、关东红拳、关西红、六 架势、六趟拳、十子大提拳、八扑拳、鹞子入林拳、鹞 步拳、四门锤、霸王锤、七星锤、炮捶、四把锤、鹰爪 锤、陕西翻拳、陕西通背、三合亭子、九翻拳、八步拳、 陕西梅花拳、大梨花拳、四九拳、铁靠子九拳、通背九 拳、虎翻身、金刚拳、花打四门、启拳、九排子手、十 二排子手、三十六排子手、子拳(猴拳)、醉八仙拳、 醉打山门等。(备注:少年组参加的红拳十三势套路必 须连续演练两遍,统一编排到十三势专项组;不是红拳 类的套路、不予评分,本次比赛参赛红拳十三势的奖牌 将设专项奖牌。) (2)器械:长器械、短器械、双器械、软器械; (注:报传统器械套路将给予加分) (3)对练:徒手对练、器械对练、徒手与器械对练 (4)集体项目。 (5)跑拳打手(参照跑拳打手规则) 二、参赛办法及要求 (1)各参赛代表队每队领队1名,教练1名,队员人数不 限。 (2)参加大赛队员每人限报四项(包括:拳术、器械、 对练、跑拳打手),可兼报集体项目。 (注:器械套路各限报一项,不能同时两个套路或器械) (3)年龄组别: A组(幼儿组):8岁以下(2008年1月以后出生); B组(儿童组):8岁至11岁(2005年1月——2007年12月 出生); C组(少年组):12岁至15岁(2001年1月——2004年12月 出生); D组(青年组):15岁至20岁(1997年1月——2000年12月 出生) (4)演练套路的时间:最短不得少于1分钟,最长不得 长于2分钟,对练不得少于40秒。集体项目不得超过5分钟。 (5)大赛设集体项目比赛,人数不得低于6人,不得超 于20人。自备音乐,合理编排。 三、评比办法及录取名次要求 (一)本次大赛按组别设个人奖和集体项目奖。 1、个人奖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30 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 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 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 2、集体项目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。 颁发获奖证书。 3、跑拳打手设一等奖50%、二等奖50%。 (二)大赛根据红拳特点制定规则,非红拳项目不予评分。 (拟定)本次比赛拟定红拳专项段位评审,根据参赛队员成 绩做为评审依据(参照红拳专项段位评审标准)。
(三)本次大赛设“武德文明奖”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 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 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 四、报名和报到 (1)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7年6月1日——7月20日将报名表、 参赛队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、一寸近期免冠照以电子版文 档发送邮箱:shaanxihongquan@163.com。注:超过规定期 限没有报名的队,将不予受理。 (2)报名联系人:闫惠敏13909231172 杨明华13991859353 李冠廷13991293459 通信地址: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98号皇家公馆(19楼04室) 邮政编码: 710061 (3)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8月11日早8点——下午4点前报 到领取秩序册和赛事安排。。 (4)2017年8月11日下午4点召开领队教练会议。 (5)赛期2017年8月12日——8月13日。每日早7点30分检录— —8点正事比赛。 (6)参赛及报道地点:陕西网球中心(网球馆)- 丈八东路与唐延路交汇处 五、费用 (1)本次大会食宿自理,代表队报名后由大会组委会协助安 排住宿。 (2)本次大会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。 报一项:参赛费每人60元; 报两项:参赛费每人100元; 报三项:参赛费每人150元; 报四项:参赛费每人200元。 开户行:中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:102410170643 开户名: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 汇款后请致电闫慧敏:13909261172 确认 六、其它 (1)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,大赛裁判于8月11日下午4:00 前按时报道。参加领队教练联谊会和裁判员学习。 (2)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 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 (3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赛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 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 (4)各参赛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 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8月12日早8::00之前,由本人或 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 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 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,不予更 改。 (5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 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:8月11日下午17:00点之前,由领队或 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 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 (六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 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 (七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 装和器械自备。 (八)此规程、报名表和规则可在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网站 下载:http://www.chinahongquan.com/showhqss.asp?id=999&types=285&types2=327 七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|